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发改委《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有关企业用水用气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黄发改价格﹝2020﹞51号),黄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为帮助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水价格优惠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优惠对象及政策
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城区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用水,均享受价格下调10%的优惠(以2019年12月31日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下调后自来水销售价格为2.07元/吨。疫情期间,上述企业均执行欠费不停供、缴费免收违约金政策。
二、办理方式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部门意见,我市城区中小微企业需由黄石市经信局认定,商贸流通(包括医药、食品、餐饮、配送流通)在营保供企业需由黄石市商务局、黄石市卫健委出具具体名单,物业服务企业需由黄石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认定。
企业用户携带所需材料到辖区所在供水营业部门申请减免,营业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审核是否具备优惠条件,对具备优惠条件的企业,按优惠水价减免水费。
三、所需材料
(一)中小微企业
1、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水表缴费代码
(二)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
1、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水表缴费代码
1、黄石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提供的盖章证明
2、水表缴费代码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心营业所:黄石港区沈家营老社保局前100米,营业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电话0714-6537200;
下陆营业所:老下陆谈山隧道下下陆收费大厅内,营业时间为上午8:00-下午4:00,电话0714-5380707;
西塞山营业所:四门收费厅办公室,营业时间为上午8:00-下午4:00,电话0714-6469992;
黄金山供水分公司营业厅:黄金山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与圣水路交汇处,营业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6:30,电话0714-6579096。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我市城区水价优惠政策截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起恢复到优惠前的价格。
(二)中小微企业的工业用水享受水价优惠,其他用途用水不享受价格优惠。企业存在多种用水性质,且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用水比例。
(三)湖北省供水服务热线96510,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0714-62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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