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自来水工贸有限公司现有部分房屋门面,拟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门面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序号 | 房屋坐落 | 招租底价(元/月) | 房屋租期 | 租金增幅 |
1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1# | 360 | 三年 |
合同期内第二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长5%,第三年租金不变。 |
2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2# | 360 | ||
3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3# | 360 | ||
4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4# | 360 | ||
5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5# | 360 | ||
6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6# | 360 | ||
7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7# | 360 | ||
8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8# | 360 | ||
9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9# | 360 | ||
10 | 老下陆街81#商业街10# | 360 |
二、租期
租期为三年(日历年,即以实际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年期)。
三、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竞争报价方式,所有符合招租条件的竞租人在房屋招租底价的基础上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取消竞租人竞租资格。
本次招租房屋的底价:见上图附件标注。
四、租金及水、电费计算方式
租金计算方式:半年租金=房屋租赁月租金×6。合同期内第一年以承租人的竞租价为租金单价。合同期内第二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长5%,第三年租金不变。
房屋租金按半年支付一次,即每半年的第一个月的10号前一次性交纳六个月的租金。第一笔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半年的租金。
使用的水、电费,由招租人在抄表后下达水、电费交费通知书,承租人在收到通知书当月20号前交付费用。承租人以转账方式向招租人交付所有费用。
五、报名条件
1、本次招租房屋门面适合经营范围:商业、物流、仓储等,报名人报名时必须确定经营范围,并经招租方审核同意,方可参加竞租。
2、报名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招租经营范围的要求。
3、报名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人如为原经营商户需向招租方付清原承租期内的所有费用(房租、水电费等)方可报名。
5、报名人保证其经营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对周围居民环境产生影响,不得影响其他承租商户正常经营。
六、报名事项及要求
1、报名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带承租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承租房屋的经营项目方案。
2、经招租人对报名人资格条件预审合格后,填写《报价表》并签署《竞租承诺书》。
七、重要事项说明
1、原经营商户在已完全履行原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本次竞租在同等报价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招租公告第六款报名事项及要求的报名人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本次招租不接受报名人在竞租开标会现场报名。
3、报名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租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租公告要求及《承诺书》履行、要求撤销竞租投标的,则报名人放弃竞租。
4、本次招租标的不含房屋门面内外装修、装修添置物、装修不可拆卸物、其他附着物及设施设备等。中标人需自行承担房屋门面的一切建设装修费用。本次所有招租房屋系由原经营商户出资建设装修,中标人需自行与原经营商户协商相关事宜。
5、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经营项目的所有审批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6、中标人在承租期内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的房屋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者与第三方联营、合伙,亦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整。
8、招租人不组织报名人踏勘房屋门面,请报名人自行踏勘,一经报名,则默认报名人清楚知道招租房屋现状情况。
9、已参加第一轮报价的竞租人,此轮无需再次报价,如报价需变动,可第二次报价,竞租会开标时以第二次报价为准。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 上午9:00
九、竞租会时间及要求
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10:00
地点:市自来水工贸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进行公开竞租。
要求:《报价表》需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该单位本次的竞租资格。
十、报名地址:
黄石市黄石大道78号黄石市自来水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
电话:0714--6571202 联系人:孙玉珍
黄石市自来水工贸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
- 上一篇:输配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 下一篇:凉水排污管下移工程钢管比选公告